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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http://web.hach.gov.tw/hachweb/blog/TaiwanArtist/myBlogAction.do?method=doViewMyBlogIndex
人間國寶乎 ? 文化資產乎 ? (上)
2008.11.26
政府自20餘年前開始籌備文資中心,著手於文化資產之保護,令全體住民引頸企盼------「文化」,終於更上一層樓了,其實自文建會成立,經長期努力之下,國人的文化水平或多、或少的受惠,也自以前經濟成長擠身入亞洲四小龍後,大家略懂不願再屈居於外國人所譏諷的-----台灣是富而無文之「草莽經濟」國家,曾幾何時台灣由「亞洲四小龍」坐電梯直降,竟淪為「亞洲一條蟲」;但文建會與文資中心籌備單位(願不久能成為「文化資產部」),多年的經營、努力,總算使台灣在經濟淪衰之中,尚留有些進步的人文思想,這正是台灣俗諺所云「有食藥有行氣」的結果,政府當年如果沒有文建會,沒有國家文化基金會及後來的文資籌備中心,恐怕今天台灣的景氣狀況是不堪設想的。
<將軍鄉鹽分地帶文學館創辦人林金悔是文化功臣>
我與當初文資中心籌備處之林主任金悔兄與接任的楊主任宣勤兄尚略有交誼,更早期我任首都歌劇場經理與台北歌劇劇場舞台總監及台南歌劇管弦樂團音樂總監時期,與前文建會主委陳其祿先生,國科會前主委蔣彥士先生亦曾有接觸,我對於幾位前輩為文化所付出的努力,是多有敬佩的,而且自李前總統登輝先生提倡「精緻文化」及後來蔣彥士先生、陳其祿先生初規劃成立國家文化基金會與後來的兩廳院成立之時,我亦曾略有進言,也算是見證人之ㄧ,當然對於人文素質的提升,文建會諸位長老實功不可沒。
<奇美基金會創辦人許文龍先生>
最近,聽說李梅樹紀念館正在考慮是否停辦歇息,心中甚是難過,回想起我二十餘年前爲研習書法,拝入先恩師朱教授玖瑩公門下,曾任恩師家總管達八年半之久,有三度為了恩師之書法紀念館,與多位長輩奔走趨勞,皆功敗垂成,(所幸由於台南市許添財市長及文化觀光處許耿修處長的努力,家師故居已闢成紀念館近日即將竣土),也在當初籌設奇美文化基金會前,曾由許文龍董事長授命,與鄭昭明先生、曾道雄教授及歐秀雄兄等研商成立音樂學院諸事,對於許多其他部門的官員之文化水平,實感心寒至劇也。 最近大家對於「文化資產」,略有認知,政府也對於保護文化資產不無餘力的推展中,可是我心中仍有些疑問,到底什麼是「文化資產」? 難道只有「古蹟維護」或「文物、古董修護」才是文化資產 ? 當然,我們並不反對對於宗教信仰的民俗文化要加以保護與宣揚,同時我們也絕對贊同對於古蹟與文物的修護之急要,可是政府卻對於尚存的人間文化資產猶仍漠視而且不聞不問。
<位於鹽水的台灣詩路鐫刻有詩人代表作於園中牆垣上>
我曾與文友在鹽份地帶文藝營,台語文學營及台灣文史營中極力建議政府應對文學家,藝術家,或其他已卓爾有功的人文專才,列為「人間國寶」,而籌設其紀念館,由於大家所見略同,在台南縣先有林明堃在台南縣鹽水鎮以私人之力建了個「台灣詩路」園林,後有台南縣文化局在佳里鎮公園設了文學家吳新榮先生雕像,在美濃有鍾肇政先生他們努力下,興建了鍾理和文學紀念館,幾年前台南縣新化鎮也成立了楊逵先生的文學紀念館…其他在各地的美術紀念館如台北三峽的李梅樹紀念館,埔里鎮的楊英風雕塑紀念館…都是得靠他們家祖上留產或子孫幸出富有來獨撐的多,我不知這個時候政府跑到哪兒去了?
日本愛媛縣村上三島書道記念館外貌
村上三島記念館內部-1
村上三島記念館-2
學童由家長導引參觀村上三島作品
日本將尚活著的藝術家, 其有卓著貢獻者稱之為「人間國寶」,他們不只在文部省發給貢獻獎章,還著手為他們蓋紀念館,日本有個書法大師 村上三島,他是研究王鐸書法的權威,由於他的貢獻,日本文部省頒給了特別貢獻獎章,而且在他的故鄉、住處都是及愛瑗縣,總共成立了三個「記念館」 (因為人還活著,他們不叫「紀念館」而取名為「記念館」),日本水墨畫家龍子、書法文人本居宣長、雕塑家岡本太郎、文學家石川四高都有記念館!日本人幾乎各鄉城市鎮都有他們引以為傲的人間國寶記念館,他們自小學生開始就知道有朝一日他們努力後將成為人間國寶!我們的小學生卻是由家長吆喝民意代表,強壓老師須給他子弟成績打九十五分以上,長大後他們知道強樑之下可屈良善,何必讀好書?沒有出息才搞文化。
<日本畫家龍子記念館>
<雕塑家岡本太郎記念館>
<雕塑家岡本太郎記念館>
大陸上也到處有文人紀念館,如蘇東坡、唐伯虎、或晚近的齊白石、潘天壽、魯迅、梅蘭芳……都有紀念館,我們笑人家是共匪沒文化,但是我們除了那邊搬運過來的故宮博物院之外,好像四百年來台灣人都是白癡,就沒有出過一個國寶?(除了最近「雄雄」由恆春冒出來的茂伯除外)
<北京魯迅紀念館>
<北京梅蘭芳紀念館>
<杭州我師祖潘天壽先生的紀念館>
台灣曾是外匯存底世界第一的「國家」,文化上近30年來的努力,也略有些文化氣息,可是台灣的藝術工作者只能像海角七號裡的茂伯,大聲嚷嚷 : 「喂!我是『國寶』咧 !」,只能自己吹擂「趁爽」一下而已,誰信你哪 !? 台灣有薪傳獎(還是青商會主導的),也有個中興文藝獎 (是原台灣省文藝作家協會主催的),更有個吳三連文藝獎(是吳三連文化基金會辦的)…其他多由民間團體所辦的獎項,僥倖上榜得了個獎,只有領個獎金,獎牌以外,「要食雨蠅家己獲」凡事還得靠自己,我認識許多得獎的前輩,每談到此事,大多有個結論,所得的獎金不夠朋友哄著要請客辦桌的費用,獎牌和獎杯也硬得咬不動,只能乾瞪眼!!
<<待續>>
在該法律中規定:
2 保持者が心身の故障のため保持者として適当でなくなつたと認められる場合その他特殊の事由があるときは、委員会は、保持者の認定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保持者因心身障害問題而被認定為無法繼續勝任保持者這個工作,或有其他特殊自由時,委員会可解除保持者之認定。
4 保持者が死亡したときは、保持者の認定は解除されたものとし、保持者のすべてが死亡したときは、重要無形文化財の指定は解除されたものとする。→保持者死亡時,保持者的認定視同被解除。所有的保持者都死亡時,該項無形文化財的指定視同被解除。
由這二條法律條文的内容,相信王教授應該可以理解得到,該制度的目的並不在於表彰保持者的特殊成就或貢獻的吧!
現在日本文部科学大臣所指定的「重要無形文化財」中、在芸能分野方面有雅楽、能楽、文楽、歌舞伎、組踊、音楽、舞踊、演芸等八種、工芸技術方面有陶芸、染織、漆芸、金工、人形、木竹工、諸工芸、和紙等項目。
挙一個簡単的例子來説,七代目尾上梅幸是日本文部科学省認定的歌舞伎女方的「重要無形文化財保持者」,而文部科学省認定他為「重要無形文化財保持者」的原因,是因他従事的歌舞伎女方表演芸術是日本政府認定的「重要無形文化財」,而不是為了要表彰他個人在歌舞伎表演藝術有何特殊成就或貢獻的。
第五十六条の四 重要無形文化財が重要無形文化財としての価値を失つた場合その他特殊の事由があるときは、委員会は、重要無形文化財の指定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2 保持者が心身の故障のため保持者として適当でなくなつたと認められる場合その他特殊の事由があるときは、委員会は、保持者の認定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3 第一項の規定による指定の解除又は前項の規定による認定の解除は、その旨を官報で告示するとともに、当該重要無形文化財の保持者に通知してする。
4 保持者が死亡したときは、保持者の認定は解除されたものとし、保持者のすべてが死亡したときは、重要無形文化財の指定は解除されたものとする。この場合には、委員会は、その旨を官報で告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以下内容是日本維基百科對「人間国宝」的説明,「人間国宝(にんげんこくほう)は、日本の文化財保護法に基づき同国の文部科学大臣が指定した重要無形文化財の保持者として各個認定された人物を指す通称である。文化財保護法には「人間国宝」という文言はないが、重要無形文化財保持者を指して人間国宝と呼ぶ通称が広く用いられている。」(http://ja.wikipedia.org/wiki/%E4%BA%BA%E9%96%93%E5%9B%BD%E5%AE%9D)
由王教授的資歷來看,相信他是看得懂日文,所以希望王教授能花些時間研究一下,看看和自己文章中所寫的有何不同?
因為日本所謂的「人間國寶」是該國「重要無形文化財保持者」的個人認定者的俗稱,日本的此項認定並不是為了用來表彰某個人的貢獻與成就的制度。而是在認定説他所擁有技藝是日本的「重要無形文化財」。因此,當其個人因為老衰或因病而無行為能力,或死亡之時,他的「重要無形文化財保持者」這個頭銜是會被日本政府公開明令取消的。而且日本的「人間国宝」在死亡時,政府也不會為其舉行「國葬」的。
此外,本文中之”因為人還活著,他們不叫「紀念館」而取名為「記念館」”部分也是錯誤的。因為事實上在日本是不用「紀念館」這個詞的。
又如照片所示,龍子與村上山島皆有『記念館』,本文旨在討論台灣當局於藝術人文之漠視,祈為改善而已,或有高見,乞示可也。再次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