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中國文化大學藝術研究所西畫創作組畢業 ~
類別專長
油畫 素描 西洋美術史
創作自述
從藝術的範疇中篩檢出基本形式之定讞,以光源為縱,物件為軸,編織出物件本身與倒影間對稱之美感,進而交互產生變化的層次與律動。光線的投射對物體的結構,產生了高深莫測的變化,在色與形組成的投影下,直接地產生了「倒影」。或者,利用鏡子與原物件產生相同的東西-「鏡射」。「倒影」與「鏡射」存在於虛實之間,是物體所投射出來另一個樣子,它離不開真實,是摸不著,躲在現實背後,如影隨形的東西。在繪畫的創作中,「倒影」與「鏡射」的存在並非是必要的,但卻又不得不承認它存在的價值,因為它總是演譯著物件的另外一個本質,只是透過不同的反射介面,更能豐富畫面的厚實感與飽和度。因著「倒影」的產生,進而形成另一種的對稱關係,當然許多物件的本身就是對稱;而「鏡射」的產生,更增加空間的深度感,物件透過「倒影」與「鏡射」的傳遞,在空間視覺上形成更多依附與穿透景物的「對稱」關係。在此,透過繪畫創作的語彙表現出來。像音樂律動一樣的符號,綿延不絕,德國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大師約翰.帕海貝爾(Johann Pachelbel 1653~1706)的創作《卡農》[1],即是最佳的詮釋。不管繪畫與音樂的分野如何,藝術作品中充滿了俯拾皆是美。不論「倒影」與「鏡射」的存在是偶發的還是預設的架構,筆者認為只要是能創造出繪畫性美感的東西,表現出與具體之物的重現與分隔。而「倒影」、「鏡射」與「對稱」的形成與天地萬物之間的親和關係,就是對藝術價值的一種提昇。
作家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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