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 | 2 | 3 | 4 | 5 | 6 |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原創藝術品~
2010-04-09 03:16:00
越是走到窮途末路的人們,越是需要一些過度華美的事物來說服自己生命的可貴,因此,藝術品可以盡情表現得無比奢華,但價格不應該昂貴。
就「鑑賞」這件事來說,不應該是只有一種標準,只允許一個答案:不是好、就是壞;不是接受、就是拒絕。
舉例來說,如果把每一件藝術品都當做一間房子,並非只有一個入口,而是有無限多的門,每個人都可以從不同的門進入,從不同的們出來,看到不同的陳設和風景。
每個人應該自由選擇喜歡的角度,對著一件既成的藝術作品在欣賞過程中重新「創作」。
我們在氣象員說服下帶著雨具出門,但並非得在風和日麗的情況下,硬要根據會下大雷雨的氣象預報先把傘撐起來,對待所有的文謅謅的藝術評論,態度上也應如此。
選衣服要合身,看畫要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