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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景畫美學觀點~以形寫神
雨景畫形象的塑造應包括外在形態結構和內在的精神,毫無疑問,雨的精神必然通過具體形象來展露,離不開形的基礎,若無形,則神也就無從依附。然而體現具有神質的形,決對不是原物照搬的形。
雨的神質體現,必然受氣候環境等等方面的影響,只有在最適合雨形象特徵的氣候環境中,其神質才能體現無疑。對象形的神態美,是其神的根本。雨神態的變化與反映是多方面的,也是極其微妙的、複雜的,這正是神之成為神的妙趣,如灕江地處中國南方的廣西省,夏季炎熱,雨量多,有時從江面上或從山窪處不斷升起的雲霧,頓時能遮起大面積的山峰,特別是雨後,白雲的變化很多,眼看著由水面輕輕升起。山間,則白雲飛舞,給巒峰間增加了極其豐富的變化,山峰時隱時現,瞬息萬變,在這特定的環境裏更增加了山峰奇秀的神采,這複雜的神態,給雨的神髓賦予了強烈的生命力和美的感染力。所以,表現雨的神質,必擇其典型環境加以感受和領悟,審視其神質必以性格美作為要求。
凡傳神的作品,必具有一定的美的形象。形不美,神也失。儘管雨景畫所描繪的物件不失其形態特徵,然而這與自然主義的抄寫有著本質區別。倘若以形為標準,那麼再真實也莫過於雨本身。雨在某時某刻,所表露的神情態度,體現其魂魄與氣質,這種內在美高於外形的自然美,因為它能喚起人們的精神聯想昇華。這一點早在宋朝已被揭示,蘇東坡云:「論畫與形似,見與兒童鄰。」他認為畫不能以形似為標準,貴在神似之真,形外有意。這不僅是因為捕神難於捕形,而且道破了在描繪物件時,必須要去表存質,去偽求真,揭示事物最本質的內容。
從藝術實踐來看:凡形愈似者,其神必有所失;凡神得之者,其形必不酷似。因求形似者,精力全然計較毫釐之差,故飛走失;求神似者,精力全然領悟神情態度,故物件之毫釐少有計較,但不能因此而認為形不似,即傳神,更不能認為形愈不似而愈傳神。
應該提到的是,以形傳神有這三個階段:
一、認識—由感受至領悟把握雨的神態;
二、表現—以意使法,通過筆墨表現立意,表現可感動人的神態;
三、檢驗—審視傳神的效果;
所以,在把握住雨的神態後,還必須有傳神的筆墨表現。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心想意到,意到而筆隨,隨手拈來,全在功夫。所謂生至熟,熟至巧,巧則變,變則化。
綜觀古代對形、神的論述相當多,黃賓虹認為作畫重神似,但並不否定形似。他解釋道:「畫貴神似,不取貌似。非不求貌肖也,惟貌似尚易,神似尤難。東坡言:作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非謂畫不當形似,言徒取形似者,獨是兒童之見。必於形似之外得其神似,乃入鑑賞。」神似比起形似,是更高的審美要求,是藝術佳作必備的素質與特徵。所以雨景畫的創作離不開這個法則,取其雨景之神韻進行創作才是形而上概念。
在氣象學中談論的雨,是一種水氣,亦即是一種濕氣。所以運用在水墨畫中要有一種「元氣淋漓障猶濕」之感。清、鄭績《夢幻居畫學簡明》:「意欲淋漓,筆須爽朗流利,或重或輕,一氣連接,毫無凝滯,墨當濃淡濕化,景宜新雨初晴,所謂元氣淋漓障猶濕是也。」[1] 的觀點中,在畫中欲濕就要淋漓,欲淋漓則用筆須爽朗流利,或重或輕,一氣連接,毫無凝滯。而用墨須濃淡濕化,這樣方可達淋漓猶濕之境,亦也是雨景畫創作中,欲達傳神之境,筆墨運用的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