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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研習
2010-04-02 04:23:00
彰化縣九十八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書法教學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98年9月17日訂頒「書法教學改進方案」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發揚國粹,為求永續保存書法文化,帶動書法藝術風氣。
(二)配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97公布,100實施)原則,培養
教師第二專長,充實教學內涵,提升教學品質,提供教師進修管道。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四、承辦單位:明道大學國學研究所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書法學會、彰化縣游藝雅集書學會
六、研習日期:99年4月11日(星期日)起至5月16日止(5月9日放假),每週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30分,共5日,每日6小時。
七、研習地點:明道大學開悟大樓一樓102教室。(地址:彰化縣埤頭鄉文化路369號)
八、研習內容:各體書法習寫與自運、書法課程、教材教法、教案編寫與教學評量等。
九、研習對象:服務於本縣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對書法教學有興趣者。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4月8日,額滿為止。(50名。)
十一、 報名方式:1.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04)8870948
2.網路報名:請email:a810150@mdu.edu.tw
十二、研習保證金:每人新台幣1000元,全勤者於研習結束後退回,未能
全程參與者,保證金將移列活動經費,恕不退還。
十三、研習證明:研習結束後,全程皆參與者,均由本府核發研習證書。(如
有缺課,則依簽到出席情形,覈實發給研習時數)。
十四、聯絡人:明道大學國學研究所高秋如小姐。電話:(04)8876660轉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