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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讲课稿(三)
2009-09-17 09:03:00

          

            三、书法创作的实施

1.书体选择

     自己最擅长的书体。

2.形式选择

书法创作,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创作的形式。

在古人的句子里是没有“创作”、“形式”这些个词的。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方文化逐渐进入中国,由翻译而成了许多复合词汇。“创作”、“形式”就是复合词。所谓“形式主义”的定义,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应该说,“创作形式”的概念是伴随着现代艺术而来的。
    形式,起源于实用,起初并非以为形式。就象人当初的“衣服”,是为了御寒、遮羞。当人们意识到形式,并把形式单独捻出来讨论时,就象现代的“时装设计”貂皮衣下可以露着肚与实用已经相距甚远了。
    现在来谈传统书法的现代创作形式,先将它暂切为三个概念:传统书法;创作形式;现代。

    传统书法。

   我们可以从大量的古代碑帖中,看到传统书法的各种书体、各种风格。说穿了,古代碑帖就是传统书法。在这里已经毋须赘言。
    创作形式。

    传统书法的创作形式,都是古人在不同的年代,从实用开始发展的。比如信礼、手卷、册页、中堂、对联、条幅、横幅、扇面等。

在宋代之前无论纸张还是缣帛,用于书法,其竖宽不过一尺多,所以那时主要是信礼、手卷、册页诸形式。

  当明清广泛使用大幅纸、缣帛后,才出现了中堂、对联、条幅、横幅,大都是装裱成轴。那时的房子墙壁较高,裱个七、八尺才般配。

     条幅与使用屏风有关,称作为四条屏、八条屏的,这个“屏”,起初就是指屏风。
     扇面,更是为了实用,随身携带,既可解暑,又可观赏。
     古人的纸是以洁白与光滑为美的。我们今天在博物馆看到唐宋人的摹本,皆用名贵的硬黄纸,据记载,当年新的硬黄纸“晶莹剔透”,而我们所见,却已是深赭石色。就象我们以青铜器的锈绿为美,实际上青铜器在刚刚制作出来时是银光闪亮的。
   
 碑帖上残缺,实为年代悠久,虫蛀破损,当初哪里会是这样。当我们谈起唐人摹本,谈起青铜器,除了不可变化的墨迹与器皿造型,深赭石的纸与铜锈绿已作为我们客观上的审美标准。
    
所谓传统、所谓古典、,实际上属于复合审美。这种审美,叠另许多的东西。当我们把这些东西单独拎出来摹仿、理论,并加以重视、发展时,就称为了“形式”。而且是“创作形式”。

      我们再来看看“现代”。再尚古,我们也无法逃避一个事实——我们是现代人。因此,现代书法首先要考虑一个客观条件——展览。
       展览馆是高大的,与老式住房相差无几。前些年的展览和家庭悬挂差别并不大,而现代的房子高不过三米左右,比展览馆要矮上好多。所以,展览效应与家庭实用逐渐拉开了距离。

家里又是衣橱书柜,又是沙发桌椅,别说七八尺的条幅、中堂,去掉个一半挂不下。于是,镜框在家庭普遍使用,斗方、镜片的形式使用开始多了起来。斗方、镜片自古有之,古人把它装裱成册页,一般是集数幅为一套。后人不同的旧将其单独在镜框中挂出。
   
 帖,就是古代书家的信礼、请帖、庚帖之类,唐、宋人将其收罗。或摹或临或刻碑集为册页,称为法帖。字小,尺寸也小。

       从正常的视觉习惯看,方寸大的字,挂在厅里,在两米内才能看清细部。若更小的字,就得在一米内观看,有的甚至要贴近才行。如由上而下长条书写,观者必须将视线上下大幅度移动。要想看清顶端与底部的细处,须掂脚弯腰方能奏效。若立于大厅中央环顾,此类形式宛如一张灰纸,朦胧而无精神。
      最关键的是,我们所欣赏的传统帖学书法,都是竖行一尺左右,所谓章法、变化以及审美,实际上有意无意都在这个形式之中。如果竖行过长,无颖破坏了帖学的审美形式。
  
 怎样才能让传统书法与现代展览的条件和楷在一起呢?怎样才能即展览传统书法的功力技巧,又能在展览中有良好的视觉审美?能不能有一些新的形式呢?从八十年代初便有人尝试解决这个问题。
       一九八一年有人在笺纸上面写小字,当时仅仅是因为这种纸不太“洇”(不喜欢用生宣尤其是用净皮写小字,涩而滞,细微处难以表现),又有红条纹,挺可人的,就将四张信笺连在一起,在全国五届书展中获奖的作品就用了这种形式。

        一九八五年有人将朵云轩的笺纸分别三副表于一条屏,展览发表。这种形式适用于独立的几个内容,集成条幅式。几个圆形、扇形等均可。全国四届书展中有获奖作品是三张斗方裱成竖条。这样既可以避免单独一张而过小,又可以不破坏信礼的审美形式。
 
   同时,又在对联纸上印瓦当图案或打格子的效果,既增加了古典色彩,又能将字整体化。或在整张纸上分几段横写,又可以整体作中堂形式。 八十年代末, 在一些展览中都用了这些形式。在全国四届中青展中,有的在一张四尺整纸中写书论,分成四块横式,在每一块横式中,分别写一段隔一条竖线,书论有长短,隔段就有大小。这样一来,保持了四尺整张的整体效应,又象一页页帖笺拼帖而成。后来,又将此演化为隔段的四条屏。
       九十年代初,四折小笺纸,配有精致的指甲盖大小的行书写小楷,非常好看。当年唐代女诗人薛涛自己做“薛涛笺”,深红色,很精小,为书家所喜爱,得以广为流传在全国六届书展中,有的获奖作品就是的将两张四折有底画的小笺纸,上下裱为条幅,很小,可以让人靠近了看细外。
        宋人的“书”,为对齐剪裁、编页号,在每一页的中间都画上“鱼尾”的标志,有就此采用在一张纸上画一个至四个不等的“鱼尾”。 在全国首届行草书大展上获奖的作品,有以两页纸相连的形式出现的。

  八十年代后期,常利用裁下的七八分的纸条,将其折成约三寸的窄册页,能拿在手里翻看,又能展开整体作手卷看。后来可买到了这样册页。这种窄册页,其实最早起源于君臣上朝时的手里拿的狭长木板,叫笏”,可随时在上面记事。稍方些的册页显然起源于“牍”。
      有曾用仿古宣写这样的册页,并在前后接上了册页的面和底,在上下分别用赭石或花青颜色勾边,作为贴边。
   
另外,平时还将一幅作品上面用另色的纸衔接,换一种书体写一段叙文或跋文,也很古典雅致。当然,还有不少形式可以挖掘。
        说到底,形式是外壳,是表象,是打扮,书法本身才是实质,才是核心,才是长相。 又有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为什么说七分?看来这个打扮还是挺要紧的。
      打扮得体,令长相增色三分。毋须置疑长相当然重要,虽说只有三分,可是缺一分不可的,若缺,打扮得再起劲,也是东施效颦  故此在传统书法中,尤其是帖学书法的现人创作形式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形式,可以在一夜之间学会,而传统书法的书写功力与技巧,不是一朝一夕能掌握得了的,这是实质。我们要大量临写古帖,耳濡目染,要肯花时间,甚至每日不辍。

  二是用以上形式书写,字须在方寸之内,不宜过大,否则实质与形式不符,会产生大人穿小孩衣服的感觉。

   三是不要一味摹仿、套用现有的形式,避免唯形式而形式的“形式主义”,从实用、自然出发所产生的形式才是有意义的。

柳朝霞 於2009-09-17 09:03:00發表 | | 最新回應 (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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