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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年度
新竹市鐵道藝術村
第六屆駐村藝術家
遴選簡章及報名表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新竹市政府
主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
承辦單位:皓碁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本簡章及報名表共計10頁
九十八年度新竹市鐵道藝術村
第六屆駐村藝術家簡章
壹、前言
為推動「新竹市鐵道藝術村」成為藝術家創作的場域,計畫將藝術村空間開放供以〝玻璃藝術〞為主,及其他各類藝術型態與創作之個人申請進駐。
貳、申請資格
「新竹市鐵道藝術村」歡迎具有下列資格者,凡從事藝術相關工作、文化創意產業特質並有積極使用需求者,不限國籍、凡個人或團體皆可提案申請。
◎(進駐者之使用空間效益將由管理單位考核,詳如本簡章第玖條)
◎(同一駐村藝術家/團隊,不得連續駐村超過二屆)
叁、進駐時間
一、駐村時間:自 民國98年1月1日 至98年12月31日 止。
或依個案短期(二至三個月)進駐藝術村。
二、駐村地點:新竹市鐵道藝術村-新竹市花園街64號
三、工作室配置:個別工作室6間各為9.5坪 ,另外開放調配使用大型公共工作室1間。
(一)個人工作室:天然瓦斯、大型水槽各乙式
(二)大型工作室之設備如下:
l 徐冷爐(烤彎爐)W 60×L 40××H 20 cm -上開式
l MAX 1200℃,可程式溫控。
l 脫臘燒成爐W 60×L 60××H 80 cm -側開式
l 常用1260℃ ,可程式溫控。
l 玻璃切割機
l 玻璃磨平機
l 玻璃拋光機
l 噴砂機
四、駐村藝術家名額:4至7名個人或團體。
肆、應附文件
一、須檢送下列文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個人清晰之4Χ6半身生活照1張(需附300dpi圖檔)與2吋大頭照2張。
(二)個人簡歷與創作經歷(如附表一)乙式十份。
(三)創作計畫(如附表二,A4直紙橫寫,字數不限)乙式十份,內容須包含:
1.申請原因(請說明創作與本空間之適切性及空間使用計畫)。
2.進駐時間之創作計畫(含表現主題或內容、作品媒材類型、約略尺寸、件數、進度、以及有利於了解申請人創作形式的相關文字、圖稿、影音或相關文件)。
3.每週駐村創作時間表(每週至少駐村創作二天)。
(四)回饋計畫(如附表三)乙式十份
1.進駐期間所提之回饋計畫應有利於本市民眾、本藝術村之藝術教育推廣。
2.回饋計畫應配合本藝術村舉辦之相關活動的時間。
3.可供販售之個人個性作品(請註明量產或非量產)。
(五)送審作品清單乙式十份,作品附件乙份(請在作品清單中依作品特性,選擇下列最適合之記錄格式任選一式):
1.135mm幻燈片(三年內作品10件,並於片框註明作者、作品名稱、尺寸、媒材、年代)。
2.錄影帶(VHS / VCD / LCD)。
3.錄音帶。
4.CD-ROM。
二、參加遴選之資料請自留備份,恕不另行退件。
伍、申請方式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民國97年12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需寄達或送達。
二、受理方式:親送至藝術村或郵寄均可(請以掛號郵件寄送)。
三、受理單位:『新竹市鐵道藝術村』 300-69新竹市花園街64號
四、洽詢專線:03-5628933週二至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五、傳真:03-5621733
六、E-mail:a221787.lin@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