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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感判斷力」的發展論------淺談帕森斯的研究
2008-11-05 09:25:00

主題:「美感判斷力」的發展論------淺談帕森斯的研究

壹、前言

從藝術創作或欣賞的歷程分析「美感判斷能力」是藝術創作及欣賞都需要的核心能力,因此「美感判斷能力」的研究可說是藝術教育核心的基礎研究。

近年來,此領域的研究已有一些重要的實證成果發表,其中帕森斯以「美感判斷力」為核心,所提出的五個階段的發展模式和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及柯柏格(L. Kohlberg)的道德發展理論,己有三足而立的態勢。在「欣賞教學」上的重要性,不言可諭。

貳、帕森斯的研究與結論

帕森斯是美國猶他大學教授,長期以研究「美感判斷能力」聞名。他以晤談法,訪談了三百名受試者,受試者身份由學前兒童到藝術學的教授都有,用八幅名畫為刺激物,採用「半結構」( semistructure )的方式進行問答。 (所謂半結構式,就是擬好一些標準化的問題,但不預設固定的答案,可讓受試者自由發揮,而且問題的數量和順序也可以隨著回答者的反應而隨時加以調整),這項研究以十年以上的時間,來形成論述。

帕森斯認為認知有三種基本型式:

1. 經驗的認知:就是對外在世界對象的認知。

2. 道德的認知:就是社會規範的認知。

3. 美感的認知:就是自我內心世界的認知。

而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主要在處理第一種認知型式;柯柏格(L. Kohlberg)的道德發展理論主要在處理第二種認知型式;帕森斯所提出的美感發展理論則在處理第三種認知型式。

帕森斯所列出標準化的問題包括下列七個:

(一)描述這幅畫給我聽。

(二)這幅畫主題是什麼?這個主題好嗎?

(三)你看這幅畫有什麼感覺?

(四)這幅畫的顏色怎麼樣?顏色配得好不好?

(五)這幅畫的形式怎麼樣?畫的組織如何?

(六)這幅畫難畫嗎?難在那兒?什麼是最難的7

(七)這是一幅好畫嗎?為什麼?

上述一、二兩個問題的答案,歸納為「題材」( subject-matter )項;問題三歸納為「表現」( expression ); 問題四、五、六歸納為「媒材、形式、 風格」(medium, form, style );問題七歸納為「判斷」( judgemnent) 項。

研究的結果發現,不同年齡和程度的受試者,會以不同的項目為他最主要的反應方式。如此,便可看出明顯的發展階段,最後帕森斯以「美感判斷力」為核心,提出五個階段的發展模式。

第一階段:「主觀偏好」(favoritism

這一階段的人看畫有下列三個特徵:

(一)對他所欣賞的畫具有直覺性的愉悅(intuitive delight)。

(二)會強烈的注意顏色(a strong attraction to color)。

(三)繪畫題材產生自由聯想的反應(a free wheeling associative response to subject matter)。

上述這三個行為的特徵,均反映出「主觀偏好」的特色。

第二階段:「美與寫實」(beauty and realism

這個階段的人會特別注重繪畫的題材,而在看畫時出現下列的行為特徵:

(一)開始能區分「與繪畫有關的美感經驗」以及「與繪畫無關的經驗」,故以客觀觀察代替主觀偏好。

(二)認為繪畫的題材可以表現實在的事物。

(三)特別尊崇那些需要細心與耐心的繪畫技巧。

因此,帕森斯提出「美、寫實與技巧」是這個階段進行美感判斷的客觀基礎,故稱為「美與寫實」。

第三階段:「原創表現」(expressiveness

也就是欣賞者能透過作品領會創作者所要表達的經驗品質,因此繪畫本身的表現強度和趣味性( intensity and interest )成為判斷優劣的主要依據。這個階段的發展,具有下列明顯的行為特徵:

(一)作品的表現性重於題材上的美。

(二)風格和技巧上的寫實本身並不是目的,能表達深刻的涵意才是目的。

(三)「創新性」(creativity)、「原創性」(originality)和「感情的深度」(depth of feeling)是判斷一幅畫好壞的重要標準。

(四)由於注重個人主觀的感情來欣賞藝術,因此對客觀判斷持懷疑的態度。

第四階段:「形式和風格」(form and style

此一階段的發展,常將藝術視為社會文化的產物,而非僅僅是個人的成就。因此,必須由歷史脈絡來衡量作品的價值,並且其媒材、形式和風格可藉相互討論的過程,以彰顯它的特色,並修正主觀詮釋所造成的偏差。此階段的行為發展,具有下列的特徵:

(一)低主觀感情的成分: 欣賞注重媒材本身的客觀因素,例如配色、結構、形式、空閒、關係。

(二)由歷史傳統去瞭解藝術作品的社會、文化面。

(三)由形式和結構的分析,說明繪畫的意義及其結構上的合理性,使人由理性和客觀的角度進行美感判斷。

第五階段:「自律」(autonomy

此階段綜合上述三、四兩個階段,而同時重視個人和社會兩方面的判斷標準,但仍以個人的藝術觀為最後的依歸,故稱為「自律」。

第五階段和第四階段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形式風格」階段由於從某一歷史傳統去看風格,總以為其價值永恆不易,但是自律階段以開放的心態,採取相對觀點,以藝術是為達某一目的而創造的,故其風格往往具有時代性與地域性,未必永恒不變。

參、結語

帕森斯的美感判斷發展理論,自稱主要根源於杜威( J. Dewey ),柯林梧(R.G. Collingwood )、朗格( S.K. Langer )、鄧陀( A. Danto )。歸納他們的藝術哲學,得到下列共通的思想:

1. 藝術是反映我們的內在生活,而非零碎的經驗。

2. 藝術品創作完成後,經不斷的詮釋、欣賞和省思,往往能表現出較原創者內心更豐富的精神內涵。

3. 藝術的感受是主觀的,但藝術的判斷卻是客觀的,故美感判斷發展的「階段」,它所代表的並非感情成分的多寡,而是理性判斷層次的高低。

其實,這些思考正可解開藝術教育經常主觀混亂矛盾的根源。

另外,從長久流傳下大量的藝術文物觀察,藝術品多在長久內省中為傳達熱情信仰而作。其熱情程度、思考品質及藝術品形式,常是影響後人的重要關鍵,故美感發展要達到帕森斯發展理論中的「自律」階段,是由第三階的「入乎其內」,到第四階的「出乎其外」,再進一步「超乎其上」。由了解歷史文化傳統,建立個人獨特的美感判斷標準,而又隨時透過理性的論辯與省思,加以修正和進步,這種解釋美感發展的模式正提供了「欣賞教學」理論基礎,這五階段論是可以大量運用於藝術教學上的。

(以上摘錄自”南投縣國教輔導團通訊”專題報導/ 陳聖政撰文)

陳聖政 於2008-11-05 09:25:00發表 | | 最新回應 (1)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發表人:[言]
[ 發表時間:2008-11-05 21:40 ]
快要變成一篇小論了!頗值得好好研究一下,謝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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