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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榮圖書館101年「發現竹山之美」戶外寫生比賽辦法
2012-06-30 08:08:01

完整辦法下載 報名表

一、 活動目的:鼓勵民眾結伴走出戶外,體驗竹山風景人文之美,透過畫筆表達自己的潛在意念、感情,以培養藝術鑑賞能力和美學觀念。
⋯⋯ ⋯⋯
二、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

(三) 承辦單位:欣榮紀念圖書館暨玉蘭文化會館

三、 比賽組別:分下列七組,國中以下學生依報名時就讀年級報名該當組別;高中以上學生一律報名青年組:

(一)幼兒組 (二)國小低年級組 (三)國小中年級組

(四)國小高年級組 (五)國中組 (六)青年組

(七)社會組

四、 比賽時日:

於101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舉行,比賽當天,直接前往報名指定之比賽地點報到並索取畫紙,隨到隨畫,11:30前交件。

五、 比賽地點:分下列五處,報名時自行指定其中一處為比賽地點:

(一)台大實驗林下坪植物園區 (二)竹山公園 (三)德山寺

(四)竹文化園區 (五)欣榮圖書館

六、 參賽名額:為避免壅塞,每一寫生比賽地點限100名報名參賽,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七、 報名日期:101年6月15日(五)起至101年7月12日(四)止,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八、 報名手續:

(一) 歡迎國內各地家庭、同學、同仁或團體成員集體報名,請填寫報名表,親送或傳真至本館。如傳真,請來電話確認之,並請於三個工作天內補寄報名表正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發現竹山之美戶外寫生比賽),逾期喪失參賽資格。

(二) 報名表格:請向本館索取或自本館網站(http://www.hsinrong.org/)下載。

(三) 連絡管道:本館傳真號碼為(049)2637-662。如有疑問,請洽本館承辦專員電話(049)2637-666 #216賴專員。

九、 作品規格:

(一) 一律以主辦單位於比賽現場所提供,背面可供填寫組別、姓名比賽之四開比賽畫紙作畫,如以其他紙張作畫不予列入評分。

(二) 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使用創作媒材不拘。

十、 獎勵辦法:

(一) 獎勵名額:每組各錄取優勝者8名,分別頒給獎狀、獎金,但若參賽者人數或水準不符預期,部分名次得從缺。獎金金額如下:

組別


冠軍一名


亞軍一名


季軍一名


佳作五名




幼兒組


800元


500元


300元


200元




國小組


1,200元


800元


500元


300元




國中組


2,000元


1,200元


800元


500元




青年組


3,000元


2,000元


1,200元


800元




社會組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1,200元

(二) 參加獎:參賽者均由本館贈送三色原子筆1支、書卡1張。

十一、 評選及頒獎:

(一) 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具公信力的專家或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公佈之優勝名次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 公布:8月18日(六)中午12點前將評審結果公布於圖書館公告欄及網站,並刊登於「欣蘭季刊」。

(三) 頒獎方式:主辦單位於101年8月24日前將獎狀、獎金掛號寄送各得獎人或其就讀學校。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公布獲准參賽名單:訂於7月6日公布名單,請上本館網站查詢。

(二) 比賽當日9:00起開放參賽者親自至報名表所指定之比賽地點報到,領取比賽用紙。

(三) 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姓名及組別,並遵從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評分。

(四)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列入評選評分,已得獎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勵,同時對外公布其違規事實,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 比賽時間自9:00起至11:30止,至多以2.5小時為限。隨到隨畫,畫好為止,至遲應於11:30前於比賽現場親自繳交作品,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六) 參賽者須於規定時間、範圍內作畫,並配合承辦單位人員指導。

(七) 參賽者如屬幼兒或國小以下學生請家長或所屬學校派員率領照顧、維護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八) 作品不辦理退件,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參賽作者同意將入選作品無條件、無償、無限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展示、刊登、報導、出版、編輯、印製畫冊發行、上網公告之用等,不另支付任何酬勞。

(九)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十) 本辦法經主辦單位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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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熹 於2012-06-30 08:08:01發表 | | 最新回應 (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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