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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總統 蔣公訓詞嘉言
「生活之目的是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存」,「生命的意義是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活」,可以說是革命的人生觀。我們怎樣做人,豈能盡到嚴謹為人之責任,尤其人生最重要,就是人生之「生」字,有兩大分別,一個生命,另一個生活。所謂「生」就為人類生活,群眾生命,民族生存,國民生計而「生」。人生之目的,到底是什麼?就是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如果每人自私自利,不顧百姓肌凍痛苦,這還算得是人生嗎?還有什麼人格可言,生活之目的,究竟是怎樣呢?假如一個的生活,只管自己個人的生命,而不問團體之生活如何,置之度外,不管全體人類之生活怎樣,這是與一般動物的生活一樣,不是人追尋的生活,所謂人的生活,必須增進全體人類的生活為目標。一個人生存在宇宙,最多平均活不到一百年,人本是一個互相競爭生存的動物,但因為人類文化進步,生命始終就有一種向上衝動。這一點有向上利他的衝動,存之於心便是「德」,施之於心便是「善」,故「德」自覺,而「善」貴及人,自覺就是「明德」,及人就是「至善」,所以一個人有利他人之傾向,便能由親親而人仁民,由仁民而愛物,凡是一個人忠愛父母兄弟,人類,社會,國家,民族,都是一點利他性的擴充。不過人類往往蔽於私欲,汨其天性,所以要「明明德」,要「親民」,要「止於至善」,一個人活在世界上,祇不過數十寒暑,真所謂「人生一世間,如白駒過隙」,最多百年總難免於一死,若眾生而忙碌不得悠閒,臨終不得其所,便與草木同腐,湮沒無聞,試問這種人生有什麼益處?對於國家對於社會有何裨益?凡是具有意義的人生,到了四十歲,正是年富力強,不惑不懼,卓然自立的時期。所以一個人創業的基礎,大多建立在四十歲以前,而成功通常在四十歲以後。生命亦是綿綿不息,所謂「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而永不中斷的道,這才是人生中真善美之神聖最高使命。所謂宇宙自然無窮之生命,乃是上帝所賦予人類萬物的主宰,而決非任何人力量所能作為,亦非任何科學所能詮釋的。故這上天之命,亦可作賦予之意來解釋,因之所謂命,就其根本而言,就是天性。而其對於宇宙萬物的功用而言,乃是自然遵行的天理。做一個人,就要創造個人生命,即承先啟後,薪火相傳,前繼祖宗父母,延續後代子孫之歷史的生命!任何個人的軀體,終必趨於腐爛,但其生命的光輝,生命之價值,卻是永遠不滅,而千秋萬世長存的地方!生命不是片刻的,而是整個的;不是短暫的,而是持久的;不是隨軀殼而俱亡,而是藉著事業而發展的。人的生活,除了追求物質以外,還有更高尚的精神生活,這精神生活的本質就是生命之所在。我們個人的生命,乃與國家民族前途,共其成敗,同其榮辱。所以大家必須養成益勵其革命精誠,為自己,保衛國家,延續其無窮的生命,創造其可大可久的功業。
以上先總統 蔣公訓詞嘉言係摘自 秦孝儀 先生所編修嘉言人生篇,學生鄒岳霖恭錄并附記一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五日 於高雄一謝大師宗安拜題一許師瑞龍恭書。